雖然人類不會和狗一樣邊走邊撒尿來標明自己的領域,但是我們無意識中,還是常為自己周圍保持一個安全的私人空間。這種私人空間的概念深受文化和社會習俗的影響。 有一個有趣的觀察,在酒會中兩個人站著聊天,如果其中一人向另一個人靠近,在英國(?)被靠近的人常會向後退,但是在法國(?)那人反而比較常向前走一步。當然也有不少人站著不動。
台灣也許是因為人多地小,再加上可能有文化因素的影響,國人對人與人之間的適當距離的看法,以及尊重私人空間的習慣都和西方人不相同。 站在人群中,在台灣比在美國時,較常會經驗到有人突然站到很靠近我們的地方。排隊時如果站得和前面的人稍稍遠一點,也許是留的距離不被認同為人與人之間適當的空間,在台北有人插進來的機會也大一些。
社交距離是防疫措施的三大支柱之一。 在疫情開始不久,世界衞生組織(WHO)就主張,以人與人之間保持三至五英尺(約一至一點五公尺)的社交距離和勤洗手為防疫措施。(戴口罩是後來才增列)。選擇三至五英呎為社交距離的準則,是因為他們,根據一些上世紀的研究,以為新冠病毒是經微液滴(droplets)而傳染,而不像麻疹或肺結核是經過空氣中更微小的(小於五微米)的droplet cores(又叫aerosols, 懸浮微粒,也譯為氣溶膠)而傳播。微液滴不會在空氣中飄移太遠,就會因地心引力而掉落。有不少人不同意這些科學根據。質疑這個立場的有兩大陣營。 首先是在研究郵輪和合唱團等超級傳播者引發的病例時,注意到不少距離傳播源遠大於五呎的人,也受到感染。第二個反對陣營來自物理學家,尤其是大氣物理學家,他們有些人是世衛組織空氣污染部門的顧問,不少是終身研究微液滴和微粒子在空氣中飄浮和移動的學者,他們不同意世衛組織公衞/醫療部門的意見。物理學家以他們的研究的發現,受環境的溫度、濕度和風速的影響,遠大於五微米的微液滴/粒子也可以飄浮空氣中一段時間,而且擧止類似氣溶膠。他們認為沒有理由載附新冠病毒的微液滴就會不一樣。兩個不同領域的科學家有過視訊會議,很不幸的公衛/醫療部門的代表,頑固而又粗魯的打斷物理學學家的意見,雙方沒有達成共識。 後來有物理學家找到肺結核經空氣傳染(airborne)的研究報告,並且發現世衛組織公衛部門所依據的這個論文有錯誤。
這場學術爭議,公衞/醫學一方錯了。 現在我們知道新冠病毒可以在空氣中飄浮的時間比我們以前所了解的更長,也可以比以前想的移動更遠,可以airborne(經空氣傳染)大概是沒有爭議了。 長久以來,以五微米為界限,用來區分droplets 或 aerosols,以及分別能否在空氣中長期飄浮的法則已被否定。世衛組織和美國的疾管中心(CDC)也悄悄的把空氣傳染列為新冠病毒的主要傳染途徑之一。
美國也在去年就把社交距離增加為十英呎。台灣的社交距離的規定比歐美的短,我想並不是基於科學認知的不同,而是遷就於我們人多地窄的限制,但是病毒不會體懈你環境的困難,只要它們有機會跳躍過去,他們就會跳過去傳播,既然我們知道新冠病毒可以在空氣中飄浮很久,也可飄得遠,雖然傳染大部分發生在傳染源附近,但是距離遠大於五呎甚至十呎的地方,也非絕對安全。我覺得新的社交距離,不要是一套固定的數目,而應該是一種心態,在環境許可之下,力求保持人與人之間最大的距離的心態。
此外,維持室內空氣的流通,講究空調濾網的效率和衞生,確保空氣品質,特別是餐廳等公共場所的空調過濾是否合標準,應該也是防疫的重點。這方面好像不太受到大家的重視。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